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办公地址: 椒江区中山西路19号 
联系电话:  
工作职责: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是椒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土地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土地管理规划,预测中长期各类用地需求,做到土地需求总量动态平衡。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三、依法负责对全区土地行使行政管理权,负责对全区土地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土管所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土管所依法行政,研究解决土地执法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立案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四、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负责全区土地调查、统计、地价、登记、发证、权属变更、拟订土地权属管理办法、基准地价和全区土地调查计划。建立全区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察、地籍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五、根据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全区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组织建立并加强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保护耕地。

六、承办全区城乡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工作。

七、强化土地资产管理。负责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置,加强土地价评估管理,定期调整公布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受托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负责土地使用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建立和规范有形的地产市场,制订地产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土地管理宣传工件,增强全民国土观念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意识。主管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土地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九、负责局本职的党建工作,管理本系统的纪检、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